关于做好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017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贤达科[2017]8号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017年项目申报和2014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2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条件参见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017年项目申报和2014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22号)。
二、递交材料时间:
各学院(部)请于4月7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以及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视频文件光盘交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科研处王世豪老师处。
教务处、科研处
2017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