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贤达学院科研项目冲抵课时表
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所在院系 | ||||
项目名称 | 项目等级与来源 | |||||
项目经费 | 研究周期 | 立项时间 | ||||
冲抵课时数详情 | ||||||
学期 | 标准周标准系数课时 | |||||
(_____ 年—_____ 年,第__学期) | 冲抵后周标准系数课时 | |||||
(_____ 年—_____ 年,第__学期) | 冲抵后周标准系数课时 | |||||
根据《上外贤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13条规定,经学术委员会讨论: 1.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可申请项目在研期中两年(4个学期),冲抵4系数课时/每周(即每周标准工作量为8系数课时)。 2.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可申请项目在研期中两年(4个学期),冲抵2系数课时/每周(即每周标准工作量为10系数课时)。 | ||||||
申请人及二级院(部)负责人意见: 申请人(签名): 学院负责人(签名): 日期: | ||||||
科研处鉴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分管校领导(签名): 日期: | ||||||
教务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分管校领导(签名): 日期: | ||||||
人事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分管校领导(签名): 日期: | ||||||
本表一式五份(可复印),申请人、二级院(部)、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各存一份。
表格下载:
上外贤达学院科研项目冲抵课时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