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申报前请仔细阅读该通知及附件内容,注意填报规范,重要事项已用红字或加粗标出。
各学院(学部)及相关部门:
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已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4)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四、《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七、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八、项目申报材料请下载本通知附件,请认真阅读“申报通知”、“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课题指南”、“申报数据代码表”等文件。
九、《申请书》(2022年1月版)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第2页申请人承诺须亲笔签名。同时,在填写申请书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书前所附的“填写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十、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十一、学校相关申报安排: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纸质版由院部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单独受理个人材料上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上海市限额后续公布。
1.2月23日(周三)前,申报书初审。请申报人参考附件《填写注意事项》及附件《申报形式自查确认表》认真核对填写内容及填报规范,填写《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于2月23日(周三)前将《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发至黄老师邮箱:1921114@xdsis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院系+姓名+国家社科初稿格式审核”。2021年度申报未获立项的项目,内容须进行适当修改;选题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经费预算”不合理,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申报书,科研处不予受理。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及限额情况在2月底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论证指导,之后请申报人积极配合初审和修改。
2.2022年3月1日-9日,初审通过后以邮件形式通知申报人进行网络填报。申报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进行网络填报,并提交终版《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申请书》一式5份(均为原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自查确认表》1份至院部科研秘书处,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3.2022年3月9-10日,各院部科研秘书收取、核对纸质、电子版申报书。科研秘书根据《自查确认表》核对申报书形式规范,如有遗漏问题应及时要求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并将院部申报书基本信息录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请各院部按以上申报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并确保每一位申报人于3月9日前完成网络填报,我校纸质材料提交截至时间到2022年3月10日16时前,请科研秘书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到科研处,不接收单独报送,逾期不予受理。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均为原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每套申报书应附《自查确认表》1份,应有项目负责人及科研秘书签名。
(2)院部提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并加盖院部公章。
(3)院部汇总《申请书》《活页》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以“申请人姓名+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汇总压缩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科研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鉴(8077)
科研处
202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