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3-03

各学院(学部)及相关部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校内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47日。

二、申报方式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采用推荐和评审制,课题申报数量采用限额制,原则上学校最多可申报3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

三、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四、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果,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五、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

六、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七、报送材料要求

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在202347汇总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发送至夏青邮箱1921066@xdsisu.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青

联系电话:51278077

联系地点:虹口校区教学楼807室


科研处

2023年3月3日

附件:

附件1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pdf.pdf

附件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3年度).doc

附件3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xlsx.xlsx

附件4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