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切实践行《上海市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全面落实《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育综合改革三年行动纲领》,创新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提升我校学生科研创新实践能力,营造良好的学生科研氛围,学校拟组织申报上外贤达学院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请各学院积极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就2025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5年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积极响应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助力我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本年度创新项目以“项目小组”为单位申报,每个“项目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组成。鼓励跨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学科联合申报,原则上每个“项目小组”人数为2至5人(含“项目负责人”)。
(二)本年度创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大一、大二在读本科学生,距离毕业两年以内的同学不得申报。
(三)每位同学只能作为一个创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申报的同学,最多只能参与一个创新项目。
(四)每个“项目小组”均可聘请一位专业教师作为创新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在北大核心目录期刊、SSCI、SCI、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和集刊)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验。
每位教师一次只能指导一个“项目小组”。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创新项目:
1.在研的上外贤达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上外贤达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因各种原因被终止或撤销者。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围绕所学专业,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指导老师可以推荐选题。项目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项目类型
申报项目的类型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研究类和社会调查类三大类。
(二)项目研究周期与中期检查
2025年度创新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年,因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半年,但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结项。
立项之日起一年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阶段性研究成果,由科研处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提前完成项目研究,研究成果经科研处认定达到结项要求的,可提前结项。
(三)资助标准与经费管理
每个创新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对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参照《上外贤达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外贤达科〔2022〕11号)》,由指导教师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如发现“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一经查实,中止项目资助,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申报创新项目的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四)项目结项
作为项目结项的成果,我校应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项目的结项成果可以“软件著作权、专利、论文、专著、决策咨询报告”等形成结项。项目结项时需同时提交3000字以上项目研究报告一份。
具体结项要求如下:
1.以软件著作权、专利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应作为知识产权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提交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
2.以学术论文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应作为文章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4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论文所载刊物须被知网、万方、维普任一数据库全文收录。
受邀参加学术会议并公开宣读论文的,提交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议程(需载明发言人姓名和发言题目),经科研处审核可视为公开发表。
3.以专著结项的,要求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以决策咨询报告结项的,需被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并开具采纳证明。
四、申报办法
(一)有申报意向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上外贤达学院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一),由指导教师提交至学院。各学院负责初步审核,并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学院推荐至科研处。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二)本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科研秘书老师将汇总后的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2411058@xdsisu.edu.cn,各学院所有申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附件发送,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书命名格式为“学院专业-负责人姓名-学号-项目名称”,邮件同时抄送至院部相关领导。待科研处审核后,纸版材料提交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晓、刘云溪
联系电话:51278537
联系地址:行政楼113室(崇明)
附件一:上外贤达学院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上外贤达学院2025年度大学生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上外贤达学院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通知.doc
科研处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