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9-28

学院、中心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5〕33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5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四、“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

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六、“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沪教委科〔2022〕27号)实行。

七、“晨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学校将于国庆假期后组织校内申报评审会议,届时,请各位老师准备好6份纸质版申请书和5-8分钟PPT用于现场答辩。请科研秘书将各学院申请人的答辩PPT《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2025109日前发送至邮箱2421017@xdsisu.edu.cn。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刘云溪、黄鉴

联系方式:企业微信

 附件1:沪教委科〔2025〕33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附件3: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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