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2025年下半年各类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11-03

各院、部、处、中心:

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2025年下半年的各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日启动,相关文件详见《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认定与奖励办法》(上外贤达科〔20223号),《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外贤达科〔202212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项目、期刊、出版社及成果清单》的通知(上外贤达科〔202412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员工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1. 此次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71-20251231期间正式出版、出刊的各类科研成果。凡只有出版合同、用稿通知等情形均不纳入本次成果统计

2. 此次统计各类成果完成人的署名作者单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凡署名其他单位的各类成果均不纳入统计

二、学术交流情况统计

1.本校教师外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在会议上宣读论文(汇总表sheet5):统计时间为202571-20251231日,请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详见本通知“五、电子材料提交要求”);

2.校内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举办学术论坛、学术报告讲座(汇总表sheet6):统计时间为202511-20251231日,请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详见本通知“五、电子材料提交要求”);

三、本科生科研成果统计

本次统计新增在校本科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sheet7),202511-20251231日期间,本校学生正式出版、出刊的各类科研成果。

四、填写要点及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位老师将成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本部门科研秘书审核。

1.严格按照附件1成果统计表中要求填报。按照奖励办法要求请准确填写期刊号或书号、发表日期、本人角色(第几作者)、字数。

2.国内期刊论文:请提供期刊原件复印件一份。论文需知网、维普、万方三大数据库之一单篇检索。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刊,须正式出版、有书号。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的五区刊物(即“普刊”)不予奖励。

特别说明:依据202412月印发的《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项目、期刊、出版社及成果清单(上外贤达科[2024]12号)》第9条,对国家新闻总署官方网站登记在“连续型电子期刊”类目的成果不予奖励,请提交成果前自行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www.nppa.gov.cn(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确认成果属于“期刊”还是“连续型电子期刊”。

3. 国际期刊论文:论文需具有有效DOI认证且知网(谷歌学术)可检索。登陆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论文DOI号后,打印该查询网页纸质版并提交

4. SSCIA&HCISCIEI论文:除提交论文外,还需提供国内公共图书馆(或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纸质盖章版论文检索报告(须载有论文具体分区)

5.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请申报人提供研究报告一份和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采纳证明中须注明报告的采纳方式为“综合采纳”或“单篇采纳”。

6.学术专著、编著、译著:请提供著作原件一本。以我校名义、主要作者为我校人员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专著需十万字以上,编著、译著需三万字以上。独著的著作成果版权页须载明本书字数,非独著的著作成果需出版社开具纸质盖章版的撰写、编译工作量(字数)证明

7.专利、软件著作权:专利发明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任意一类);软件著作权需提交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五、电子材料提交要求

请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

1)论文:请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SSCIA&HCISCIEI论文,请提供【论文全文、检索报告】。知网、维普、万方上可检索的论文请提供相应数据库上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

2)著作:请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作者简介、前言、后记、字数证明】。

3)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若不涉密,请提供【研究报告文本及采纳证明】。

4)专利、软件著作权:请提供【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本校教师外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在会议上宣读论文:请提供【会议邀请函、议程(或与会名单)、与会论文】。

6)校内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论坛、学术报告讲座):请提供【会议通知、会议邀请函、会议议程、讲座海报、新闻稿等证明材料】

上述文件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所在部门科研秘书,文件夹命名方式如下:①总文件夹命名:XX学院-张三。②子文件以成果类别进行命名:论文、专著、译著、咨询报告等。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放入对应文件夹中。

注:科研奖励成果认定均需提供原件,符合奖励条件的,材料原件不退还本人,由学校档案室存档。

六、院、部、处、中心审核

请各院部科研秘书、各部处相关负责老师把好初审关(请详见附件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填报说明)。以上表格及电子版材料请20251111日前,与科研成果电子版材料同步发至胡晓老师邮箱:2411058@xdsisu.edu.cn

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汇总表(附件1)和相应的各篇纸质成果、证明材料以院、部、处为单位,20251111日前交至科研处(崇明行政楼113)。

联系方式:5127853751278077

  人:胡晓、高璐

成果报送地址:崇明校区行政楼113

附件一:2025年度下半年XX院、部、处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xlsx关于上外贤达学院教2025年下半年各类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docx

科研处

20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