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外贤达科〔2020〕1号)文件精神,由各院系申报,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科研规划分委会审议,现对奖励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2年3月28日——4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任何异议,请以邮件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4月1日前向我处提交。联系人:黄鉴,邮箱:1921114@xdsisu.edu.cn。
科研处
2022年3月28日
上外贤达学院2021年度科研奖励名单公示.xlsx
主办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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