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中心:
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的各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日启动,相关文件详见《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认定与奖励办法》(上外贤达科〔2022〕3号)和《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外贤达科〔2022〕12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此次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期间正式出版、出刊的各类科研成果。凡只有出版合同、用稿通知等情形均不纳入本年度成果统计。
2.此次统计各类成果完成人的署名作者单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凡署名其他单位的各类成果均不纳入统计。
3.2023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正式出版、出刊的各类科研成果统计将另行通知。
二、填写要点
1.严格按照附件1成果统计表中要求填报。按照奖励办法要求请准确填写期刊号或书号、发表日期、本人角色(第几作者)、字数。
2会议宣读论文: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校科学报告会宣读的论文。
3.论文集论文:论文集须正式出版、有书号。
4.SSCI、A&HCI、SCI、EI论文:除提供论文外,还需提供收录证明。
5.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申报人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登陆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论文DOI号后打印该查询网页,作为证明材料附上。
6.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请申报人提供研究报告和采纳证明原件,采纳证明中须注明报告的采纳方式为“综合采纳”或“单篇采纳”。
7.学术专著、编著、译著:以我校名义、主要作者为我校人员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需要相应出版社开具纸质盖章版的撰写、编译工作量(字数)证明。
三、材料提交
请各位老师将成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本部门科研秘书审核。
1.请提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1)论文:请提供期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论文:请提供论文打印件和DOI验证网页打印件。
SSCI、A&HCI、SCI、EI论文:请提供论文全文和收录证明。
(2)著作:请提供著作原件一本;以我校名义、主要作者为我校人员公开出版的编著、专著、译著,需要相应出版社开具纸质盖章版的撰写、编译工作量(字数)证明。
(3)研究报告:请提供研究报告一份,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其他类型成果:请按汇总表(附件1)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请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
(1)论文:请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SSCI、A&HCI、SCI、EI论文,请提供论文全文和收录证明。知网、万方上可检索的论文请提供相应数据库上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下载方式详见后页附件图片)。
(2)著作:请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作者简介、前言、后记、字数证明】。
(3)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若不涉密,请提供【研究报告文本及采纳证明】。
(4)其他类型成果: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上述文件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所在部门科研秘书,文件夹命名方式如下:①总文件夹命名:XX学院-张三。②子文件以成果类别进行命名:论文、专著、译著、咨询报告等。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放入对应文件夹中。
注:涉及到奖励的成果均需提供原件,提交的材料原件由学校档案室存档,获奖后不退还本人。
四、院、部、处、中心审核
请各院部科研秘书、各部处相关负责老师把好初审关(请详见附件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填报说明)。
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汇总表(附件1)和相应的各篇纸质成果、证明材料以院、部、处为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前交至科研处(崇明行政楼113),电子版汇总表及科研成果电子版请同步发至田义晟老师邮箱1911015@xdsisu.edu.cn,切勿迟交以免影响奖励和年终考核工作进程。
五、社科年报素材的提供
因填报教育部社科年报的需要,烦请各部门填写《2023年度学术会议清单及学术交流情况信息采集报表》(附件2),并提供会议通知和在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以上表格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与科研成果电子版材料同步发至田义晟老师邮箱1911015@xdsicn。
联系方式:51278537、51278077
联 系 人:田义晟、黄鉴
成果报送地址:崇明校区行政楼113室
科研处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关于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2023年终考核各类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docx
附件1:2023年度 XX 院、部、处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2023年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xls
附件2:2023年度学术会议清单及学术交流情况信息采集报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