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上外贤达学院政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上外贤达科[2022]2号),学校设立政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库,已建项目均为入库项目,并持续接受新申报的项目入库。新申报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准予入库,学校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由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最终获得立项。请各部门认真研究《上外贤达学院政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部门“十四五”期间定位发展规划和明年的建设任务,组织申报2023年度新入库项目。
本期申报重点:13号、15号楼新文科实验实训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建议相关部门对建设任务进行总体规划,分期建设。
一、填报材料
1.请以部门为单位详细填报:附件1《2023年度上外贤达学院政府专项拟申报校内入库项目汇总表》;
2.每个项目需详细填写:附件2《2023年度项目申报书》;
3.上海市教委有关项目申报书填写和经费预算的要求与说明请仔细阅读,严格遵守,详见附件3、4、5、6、7;
4.根据市教委预算要求,申报材料填写时,该项目的终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请勿自行改动),中期检查日期由各项目自行掌握填写(但请一定填在2023年10月及之前)。各项目实际开展时需抓紧进度,市教委的结项检查预计安排在2023年12月进行。
二、申报要求
1.去年已申报项目:去年申报过2022年度政府专项但未立项的项目均已入库,无需再次提交。如需修改项目负责人可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完善。
2.新文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根据10月20日崇明校区II期13号、15号楼新文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专题协调会的会议精神,涉及新文科实验实训中心项目的相关部门请于2022年11月4日(周五)前将汇总后的附件1、2打包发至邮箱1921066@xdsisu.edu.cn。
3.今年新申报项目:请申报部门于2022年11月11日(周五)前将汇总后的附件1、2打包发至邮箱1921066@xdsisu.edu.cn。
4.项目前期论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请所有项目申报部门于2022年11月10日(周四)前自行完成项目前期专家论证工作,论证材料随申报书一同提交。
项目办/科研处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上外贤达学院政府专项拟申报校内入库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上海市教委本级项目预算的经费支出类别及其参考标准.pdf
附件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申报工作说明.pptx
附件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填制说明.ppt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