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2025年上半年各类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9-05

各院、部、处、中心: 

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2025年上半年的各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日启动,相关文件详见《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认定与奖励办法》(上外贤达科〔2022〕3号),《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外贤达科〔2022〕12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项目、期刊、出版社及成果清单》的通知(上外贤达科〔2024〕12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此次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出版、出刊的各类科研成果。凡只有出版合同、用稿通知等情形均不纳入本次成果统计

2.此次统计各类成果完成人的署名作者单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凡署名其他单位的各类成果均不纳入统计

3.2025年下半年正式出版、出刊的各类科研成果统计将另行通知。

二、填写要点及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位老师将成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本部门科研秘书审核。

1.严格按照附件1成果统计表中要求填报。按照奖励办法要求请准确填写期刊号或书号、发表日期、本人角色(第几作者)、字数。

2.国内期刊论文:请提供期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论文需知网、维普、万方三大数据库之一单篇检索。

3. SSCI、A&HCI、SCI、EI论文:除提供论文外,还需提供收录证明。论文集须正式出版、有书号。

4.国际期刊论文:论文需具有有效DOI认证且知网(谷歌学术)可检索。登陆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论文DOI号后打印该查询网页,作为证明材料附上。

5.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请申报人提供研究报告一份和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采纳证明中须注明报告的采纳方式为“综合采纳”或“单篇采纳”。

6.学术专著、编著、译著:请提供著作原件一本。以我校名义、主要作者为我校人员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专著需十万字以上,编著、译著需三万字以上。另需相应出版社开具纸质盖章版的撰写、编译工作量(字数)证明

7.其他类型成果:外出参加会议、学术交流,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请按汇总表(附件1)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电子材料提交要求

请将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

1)论文:请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SSCI、A&HCI、SCI、EI论文,请提供论文全文和收录证明。知网、万方上可检索的论文请提供相应数据库上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下载方式详见后页附件图片)。

2)著作:请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作者简介、前言、后记、字数证明】。

3)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若不涉密,请提供【研究报告文本及采纳证明】。

4)外出参加会议、学术交流,请提供会议邀请函,论文及报告的复印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上述文件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所在部门科研秘书,文件夹命名方式如下:①总文件夹命名:XX学院-张三。②子文件以成果类别进行命名:论文、专著、译著、咨询报告等。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放入对应文件夹中。

 注:涉及到奖励的成果均需提供原件,提交的材料原件由学校档案室存档,获奖后不退还本人。

学术交流情况统计

烦请各部门填写《2025年度上半年学术会议清单及学术交流情况信息采集报表》(附件2),并提供会议通知和在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电子版)。

五、院、部、处、中心审核

请各院部科研秘书、各部处相关负责老师把好初审关(请详见附件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填报说明)。以上表格及电子版材料请2025922日前与科研成果电子版材料同步发至高璐老师邮箱2421023@xdsisu.edu.cn

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汇总表(附件1)和相应的各篇纸质成果、证明材料以院、部、处为单位2025年9月30日前交至科研处(崇明行政楼113)。

 

  联系方式:51278537、51278077

  联 系 人:高璐、黄鉴

  成果报送地址:崇明校区行政楼113室

附件一:2025年度上半年XX院、部、处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xls附件二:2025年度上半年学术会议清单及学术交流情况信息采集报表.docx关于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2025年上半年各类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docx

 

科研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