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12-22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科研诚信教育,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要求,现全面开展我校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现将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我校教师、行政、科研人员、学生发表的中英文论文进行全面自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参与作者均需进行自查),并重点对202311-20251231以来发表的论文完成自行逐篇对照检查不包括毕业论文

   二、主要任务

  1. 全面核查梳理。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对存在撤稿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及时上报学校。若发现故意隐瞒、包庇等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各二级单位总结形成报告。各二级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总结形成自查报告。(附件3)

  3. 具体步骤:

1)个人自查:全校科研人员需认真填写《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附件1)、《上外贤达学院2023-2025年论文成果自查表》(附件2),并于202614日前报送所属院系。

2二级单位核查:各部门填写《论文自查汇总表》形成总结报告。(附件3

3)学校抽查:学校将对全校各院系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视情况对各院系的部分论文进行抽查核验,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处理。

4.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请以部门为单位,将“附件123”纸质版1份于202619日下午3点前报送至科研处崇明校区行政楼113,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2421023@xdsisu.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璐 黄鉴

联系方式:51278537 51278077

联系地址:崇明校区行政楼113室 虹口校区教学楼730

 

 附件1 由个人填报: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doc附件2 个人填报学院汇总-上外贤达学院2023-2025年论文成果自查.xls附件3 由部门填报:XXX部门论文自查汇总表及自查报告提纲.docx关于开展我校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docx

               

科研处

20251222